瑶海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20 18:13:03

为做好全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和《关于做好合肥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合教〔2022〕50号)等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2年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认真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和市教育局“六个杜绝”等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严禁提前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或委托第三方选拔学生。

 

(二)全面管理原则

 

 

区教育体育局全面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各学校须在区教育体育局的统一指导下,认真制定本学校2022年招生入学具体方案,及时公布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咨询、投诉电话等信息,妥善处理义务教育招生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确保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100%接受义务教育。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教〔2020〕37号)关于全面均衡分班的要求。

 

(三)免试就近原则

 

 

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的指导意见》(合教基〔2019〕56号),公办学校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报名条件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由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区教育体育局批准。

 

招生入学内容

 

(一)公办学校招生

 

 

1.招生时间。从6月下旬开始,相关招生安排见附件1。

 

 

2.招生方式。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可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采取“线上登记录取,或线上预约、线下审核录取”的方式招生。在规定时间内,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登记或预约,根据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应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无法在网上登记或预约的,可直接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并线上登记。已在小学毕业学校集体报名的七年级入学学生,无需网上登记,由招生学校审核通过后录入网上报名系统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招生办法。具体招生办法见附件2。

 

《瑶海区2022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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